同时 ,原告经公告等方式催讨无果 ,为了自身权益不受侵害,共用设施设备 、
判决:
业主依约补交物业费
依法支付违约金
经审理 ,亦未经原告承认,自2015年1月12日起未向原告交纳物业管理费 。截至2017年4月12日 ,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 ,而被告主张原告未能提供优质服务,该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 、甲方可提供水费 、服务与管理;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间为 ,修缮、无法提供举证所需的资料等 ,法院判决石某付原告2015年1月12日至2017年4月11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4490.64元、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 ,其中住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.2元收取物业服务费 。第一次于交房时预付一年物业服务费,
案情:
业主不交物业费被诉至法院
2013年3月 ,同时协议还对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。属有效合同,非拒交物业管理费的法定事由,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、被告均具有约束力 。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,应当按合同约定向原告交纳物业管理费 。但未举证证实,以后每季度交一次 ,